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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向善、助人为乐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选择、自发行动
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,来自天津的党群作为全国文明家庭代表,讲述了她们家几代人致力志愿服务的经历。她的爷爷是一名经历过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血与火洗礼的老兵,一生俭朴,将积攒下来的钱捐给了灾区和困难群众;她的父亲长期做公益摄影服务,母亲是文化志愿者。受良好家风的熏陶,党群成为天津“棒棒塘”志愿服务队负责人,还经常带着孩子去做义工。她的女儿在这次抗疫中,把攒下的700多元全部捐给了武汉。
一个普通家庭,几代人秉持奉献社会、温暖他人的朴素观念,积极投身志愿服务,充分彰显出良好家风所蕴含的强大力量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家庭是孩子人格养成的地方。志愿服务锻造了家风的成色,如春风化雨,悄悄滋润着孩子们的心灵,为他们矗立起人生意义的灯塔,指引着他们的成长进步。
“赠人玫瑰、手有余香。”以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为宗旨的志愿服务,被誉为“温暖人间的最美风景”。说它最美,是因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,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。据统计,目前,我国实名志愿者人数已达到1.92亿,志愿团体总数也有78万个。志愿者身体力行,在行动中播撒爱心,传播延续正能量,吸引带动更多人参与其中,形成“我为人人、人人为我”的良好社会风尚。千千万万像党群家庭一样的志愿者,以志愿服务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,描绘着绚烂的文明风景,为这个社会夯实了价值地基。
哲人有言,“人最终关切的是自己的存在及其意义”。一个人的价值,是重于泰山还是轻于鸿毛,源于内心深处对人生意义的追寻和选择。志愿者们让人敬佩的道德品质,不在于一瞬间的惊天动地,而在于每一天的默默奉献。他们没有求名逐利的焦灼不安,却拥有服务他人的幸福从容,更好地诠释了何为无私的爱、真诚的善。当我们感叹精神空虚、方向迷失之时,当我们为诱惑所扰、为利益所乱时,以志愿者为镜,对比他们的行为,想想自己该坚信什么、坚守什么,该拒绝什么、防范什么,才能回答好关于人生意义的命题。
“志”之所向,“愿”之所在,文明向善、助人为乐离不开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选择、自发行动。志愿服务是一种独特的“文明之美”,志愿者们用行动照亮了他人和世界,自己的人生也绽放了不一样的光彩。时代需要志愿精神,需要更多的志愿者。争做志愿精神的践行者,把志愿服务当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,我们定能在行动中追寻到价值,书写不负人生的答卷。